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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省纺织工程人才职称评审新标准出炉

浏览:6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1日 来源:佛山市纺织工程学会秘书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5〕3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自2025年9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12日

 

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适用范围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从事纺织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纺织工程领域设置纺织工程、化学纤维、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染整工程、服装工程等五个专业方向(下称本专业)。

  纺织工程专业包括各类纺织品相关材料的研发、纺纱和织造工艺研究、技术研发、制造、检验、技术推广等技术岗位。

  化学纤维专业包括化学纤维和复合材料中与纤维相关部分的研发、设计、制造、检验、技术推广等技术岗位。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包括相关原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检验、技术推广等技术岗位。

  染整工程专业包括材料研发设计、染整工艺、轻化工技术、印染助剂技术、数码印花技术,以及技术推广等技术岗位。

  服装工程专业包括材料研发设计、服装结构、缝制工艺、编织工艺、标准化生产与加工、服装智能设计与制造,以及技术推广等技术岗位。

  各专业设置可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章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第三章 评价条件

  本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纺织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各等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术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 具有完成一般辅助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 熟悉并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 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并能解决本专业的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3.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项目1项以上。

  (2)参与撰写本专业相关技术研究报告、技术工作总结、解决方案等1篇以上。

  三、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能够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以及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的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并经同行专家验收合格。

  2. 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单位自立科研项目,并经同行专家鉴定(评价)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 参与完成本专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编写工作,或行业技术规定编写工作。

  4. 参与完成本专业高附加值产品设计或技术推广工作。

  5. 参与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改造或生产工艺设计工作。

  6. 参与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管理工作。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 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项目并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类,技能类奖项(或相当奖项)1项以上。

  2. 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的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1项,并经同行专家验收合格。

  3. 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的单位自立科研项目2项,并经同行专家鉴定(评价)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 参与编写本专业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2项以上,并公布实施。

  5. 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技术开发、设备改造、技术推广2项以上,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6. 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检验检测工作2项以上,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7. 参与研究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发展规划或科技建议,被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1项以上,对行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

  8. 参与编写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委托的本专业相关规程、技术规范等1项以上,或参与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专著(著作)、规程、教材、技术手册2项以上。

  9. 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中以第一作者作学术交流报告1篇以上。

  四、高级工程师

  (一)学历和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与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法规;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能够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熟悉本专业前沿技术动态,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推动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的市(厅)级以上科技类项目,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验收合格。

  2. 在本专业领域获得技术技能竞赛奖励。

  3. 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的重要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推广工作,或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工作,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或较大疑难问题,取得较高效益,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 在本专业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要技术革新,创新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课题或发展方向,并取得重要成果。

  5.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低碳体系建设、网络经济相关体系、人工智能等相关工作,并获得重要成果。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10项条件3项以上(其中1-8项至少符合2项):

  1.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市(厅)级以上科技类奖项(或相当奖项)1项以上。

  2.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市(厅)级以上技能类奖项(或相当奖项)1项以上。

  3. 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的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1项以上,并经同行专家验收合格。

  4. 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的单位自立科研项目2项,并经同行专家鉴定(评价)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5. 在本专业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要技术革新,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课题或发展方向,并取得重要成果,经服务对象和第三方评价,结果为优秀。 

  6. 作为主要参与人研究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发展规划、科技建议,并被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2项以上,对行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

  7.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建立或自主开发本专业相关的节能减排、智能控制、低碳体系、网络经济相关体系,或人工智能技术,并在5家以上企业推广应用,产生较高经济或社会效益。

  8. 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编写本专业国际标准1项以上,或具有一定原创性技术的国家、行业、市级地方标准2项以上,或团体技术标准4项以上(排名前50%),并发布实施;或作为主要参与人编写具有一定原创性技术规范2项以上,并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公布实施或备案。

  9.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发明专利1件以上(排名前四)或实用新型专利3件以上(排名前四),经转化后获得实际产品、服务或生产工艺,取得较高经济或社会效益。 

  10. 公开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专著(著作)(主编/副主编)或教材(主编/副主编)1部以上;或公开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专著(著作)(参编)或教材(参编)1部以上,且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中以第一作者作报告3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且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须经3名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鉴定)。

  (四)代表性成果。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时,申报人应选取至少1项,且不超过3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从已提交的业绩成果中选取,无需重复提交资料):

  1. 完成的纺织行业相关大型项目,具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完成的纺织行业相关项目,获得行业相关各级项目奖项,或者获得有关单位的认可或肯定或具有第三方客观评价。

  3. 参与完成的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的市级以上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相关课题。

  4. 参与编写的纺织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规范性文件,或者起草的有影响力、被采纳的科技建议。

  5. 取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6. 撰写的工程技术报告、行业调研报告等。

  7. 作为主要作者出版的专著(著作、译著等)或教材等,或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并上台公开做的学术邀请交流报告。

  8. 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成果。

  五、正高级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实践应用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具有指导和培养专业技术骨干和高级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负责人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的市(厅)级以上重点(大)科技项目,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验收合格。

  2. 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技能竞赛奖励。

  3. 作为负责人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的重要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推广工作,或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工作,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或较大疑难问题,取得显著效益,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 在本专业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要技术革新,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课题或发展方向,并取得重要成果。

  5. 作为负责人参与完成本专业相关的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低碳体系建设、网络经济相关体系、人工智能等相关工作,并获得重要、有影响力的成果。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9项条件3项以上(其中1-7项至少符合2项):

  1. 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市(厅)级以上科技类奖项(或相当奖项)3项以上,或省(部)级以上科技类奖项(或相当奖项)2项以上。

  2. 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技能类奖项(或相当奖项)2项以上。

  3. 主持完成本专业相关的市(厅)级以上重点(大)科技项目2项,并经同行专家验收合格。

  4. 主持完成本专业相关的单位自立科研项目4项,并经同行专家鉴定(评价)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 作为主要负责人研究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发展规划、科技建议,并被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3件以上,对行业发展有突出促进作用。

  6. 主持建立或自主开发本专业相关的节能减排、智能控制,低碳体系、网络经济相关体系,或人工智能技术,并在8家以上企业推广应用,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7. 作为主要负责人编写本专业国际标准1项以上,或具有一定原创性技术的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2项以上,并发布实施。

  8.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发明专利2件以上(排名前三),其中至少2件经转化后获得实际产品、服务或生产工艺,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9. 公开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专著(著作)(主编/副主编)或教材(主编/副主编)2部以上;或公开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专著(著作)(参编)或教材(参编)2部以上,且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中以第一作者作报告6篇以上;或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且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立项研究(论证)报告4篇(须经3名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鉴定)。

  (四)代表性成果。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时,申报人应选取至少1项,最多3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从已提交的业绩成果中选取,无需重复提交资料):

  1. 完成的纺织行业相关大型项目,具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完成的纺织行业相关项目,获得行业相关各级项目奖项,或者获得有关单位的认可或肯定或具有第三方客观评价。

  3. 参与完成的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的市级以上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相关课题。

  4. 参与编写的纺织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规范性文件,或者起草的有影响力、被采纳的科技建议。

  5. 取得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6. 撰写的工程技术报告、行业调研报告等。

  7. 作为主要作者出版的专著(著作、译著等)或教材等,或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并上台公开做的学术邀请交流报告。

  8. 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成果。

第四章 职称破格申报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二)省(部)级科技类奖获奖项目一等奖(排名前50%)、二等奖(排名前30%)的完成人。

  (三)中国专利金奖、银奖(排名前50%)、优秀奖(排名前30%),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排名前30%)、优秀奖(排名前20%)的完成人。

  (四)广东专利金奖(排名前50%)、优秀奖(排名前30%),或广东发明人奖(排名前20%)的完成人。

  (五)本行业世界技能竞赛排名前三,或国家级技能竞赛排名前二,或省级技能竞赛排名第一的获得者。

  (六)本行业省级以上工匠称号获得者或非遗传承人称号获得者。

  二、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排名前50%)。

  (二)省(部)级科技类奖获奖项目一等奖(排名前30%)的完成人。

  (三)中国专利金奖、银奖(排名前20%),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排名前20%)的完成人。

  (四)广东专利金奖(排名前20%)的完成人。

  (五)本行业世界技能竞赛排名前二,或国家级技能竞赛排名第一的获得者。

  (六)本行业国家级以上工匠称号获得者或国家级以上非遗传承人称号获得者。

  三、建立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取得工程师职称后,长期扎根纺织事业,连续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第五章 附 则

  一、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

  二、本标准条件的实施以及监督管理,按照我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职称评审监管,重点针对申报材料不实、论文造假、评审专家违规、中介机构牟利等问题开展抽查、督查和整治,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三、本标准条件自2025年9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与本标准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解释见附录。

 

  附录:相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附录:相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1. 本专业:指纺织工程、化学纤维、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染整工程、服装工程等五个专业方向。其中,服装工程专业不包括艺术类服装设计;各专业技术岗位均包括从原材料到产成品(半成品)全过程所涉及的研发设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管理、检测及标准化体系建设、智能设计与制造、低碳体系、网络经济相关体系、人工智能以及技术推广等方面。如无特别说明,本标准条件所列业绩、学术、奖项等成果均为与本专业相关的成果。

  2. 本专业技术工作:包括五大专业技术岗位所涵盖的所有类别。

  3. 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3年以上”含3年。

  4. 冠有“不少于”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5. 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6. 资历:指从取得现职称起至申报当年止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截至时间点以每年度通知为准,按周年计算,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

  7. 独立完成:是指承担某项工作,无需别人指导,完全靠自己的能力完成。

  8. 一般性技术工作:是指在纺织工程相关领域运用专门的技术知识、技能和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完成特定任务的工作类型。

  9. 一般性技术难题:是指在纺织工程相关技术领域中普遍出现的,具有一定难度且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来解决的问题。

  10. 项目(课题):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单位)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研、技术开发或生产建设任务。其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可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

  11. 复杂工程项目:是指纺织工程相关领域在规模、技术、管理等多个维度呈现出高度复杂性和综合性的工程项目。

  12. 复杂工程问题:是指纺织工程相关领域在工程实践中出现的具有高度复杂性和综合性,需要运用多学科知识、多种技术手段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解决的问题。

  13. 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具体包括市(厅)级各类科技项目,省(部)级各类科技项目,以及国家级各类科技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14. 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工作能力(经历)条件和业绩成果条件中的项目参与人员界定如下表所示。(“√”表示符合参与项目程度要求的所有人)

图1.png

  15. 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业绩成果清单中获奖项目的参与人员、排名要求如下表所示。(“√”表示符合参与项目程度要求的所有人,“×”表示此奖项不能作为本申报类别的业绩成果,数字为业绩成果的获奖人员最末排名要求。)

图2.png

  16. 经济效益:指通过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所产生的,可以用经济指标计算和表现的效益(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效益。所涉及的经济效益应由使用单位核定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17. 社会效益:指通过利用某个工作项目所产生的,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等的效益,以及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益。

  18. 相当奖项(工程师):指相关专业地市级以上协会(学会)设立的科技类,技能类,专利奖等奖项。

  19. 论文: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刊号)、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ISSN刊号(国际标准刊号)的专属于申报专业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技术研究性学术文章。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20. 市级:指行政区划为地级以上市(不含直辖市)。

  21. 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提供的支撑材料为企业出具的相关有效材料,高校(中职、高职)校外导师聘书。

  22. 主持:领导项目团队开展工作,在项目工作中起到主导和带头作用,主持人对项目负总责。一般指项目的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涉及人等。

  23. 关键性技术问题:是指在本专业领域各关键环节中最重要的,是完成项目任务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技术问题。

  24. 技术技能竞赛奖励:包括由地方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具有有效政府认可资质的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开展的行业技能竞赛。

  25. 相当奖项(高工、正高):指相关专业省级以上协会(学会)设立的科技类,技能类,专利奖等奖项。

  26. 主要完成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重大项目子项目的专业技术负责人。

  27. 第三方评价:包括由科技部,省科技厅,地方市级以上科技局,或具有政府认可资质的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验收、鉴定、评价、评估、测试报告、验证报告、省级以上官方媒体报道等。

  28. 本标准条件所提“省级行业协(学)会”包含广东省纺织协会、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广东无纺布协会、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广东省家纺家居行业协会等纺织服装领域的省级行业协(学)会。

  29. 专著或著作:指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ISBN书号(国际标准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专著或著作。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不能视为专著或著作。

  30. 具有指导和培养专业技术骨干和高级工程师工作的能力:提供的支撑材料为企业出具的相关有效材料。

  31. 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本专业全面技术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编写本专业工作大纲,拟定工作进度计划,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解决本专业的关键和疑难的技术问题,撰写本专业成果报告;包括项目主持(负责)人、子课题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2. 市(厅)级以上重点(大)科技项目:具体包括市(厅)级重点(大)科技项目,省(部)级各类科技项目,以及国家级各类科技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3.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34. 标准业绩的折算:编写2项具有原创性技术,且由全国性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发布实施的团体标准可视同1项行业标准业绩;编写2项具有原创性技术,且由省级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发布实施的团体标准可视同1项地方标准业绩。

 

附件:2025年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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